不少國家(包括香港)規定所有駕駛者必須為私家車購買 保險 ,以便在 交通意外 發生後的索賠或第三者的索償。面對有關交通意外的索賠申索處理,保險公司會公平地調查及處理案件,讓意外中不需要負上責任的一方得到應得的賠償。但如在意外發生後,說了不應該說的話,便有機會影響到保險索償。今次 快而保 Kwiksure 便與大家分享在意外後不應該立即說的 7 句話。 交通意外發生後,如果不能私了,便需要由警方進行調查及由法官作出判決,以決定肇事責任誰屬。一般來說,保險公司會等待警方作出調查及法官作出判決後,才會支付賠償金。警方必須調查所有意外事故,因為那是意外索償中一個極為重要的部份。根據 香港警務處統計資料 ,2024年頭 10 個月,本港共發生 14,521 宗交通意外。可想而知,這需要耗用極大量的人力物力! 在意外發生後,警方會向所有涉事人士問話,以找出意外發生的原因,和需要為意外負上責任的一方。這份資料最終會交到保險公司手上,然後配合其他數據和法庭的判決,由保險公司決定是否會作出賠償及賠償金額。 在接受警方問話時,你所說的一切都會被記錄在案。因此,你所使用的字眼,對你的索償是否能快速地獲得處理有很大影響,甚至可能會令保險公司拒絕支付賠償。以下 7 句香港人常說的話,很可能會影響交通意外索償的結果。